《汶上县郭楼镇机械加工产业园跟踪评价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4号令)的要求;汶上县郭楼镇人民政府已委托中环博宏(山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汶上县郭楼镇机械加工产业园跟踪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特此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汶上县郭楼镇机械加工产业园跟踪评价项目
建设单位:汶上县郭楼镇人民政府
园区地址:汶上县郭楼镇水口村
产业园概况:
汶上县郭楼镇机械加工产业园位于郭楼镇水口村,2015年9月经汶上县人民政府已汶政字[2015]85号批准设立,园区四至范围:北至郭楼镇口水村,南至225国道,东至草桥村,西至营房村,总规划面积20公顷。
园区定位:产业园区以机械加工、建材加工和电镀加工为主导产业,根据主导产业布置机械加工、建材加工和电镀加工三个片区。规划年限:2015-2030年,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0-2030年。2016年7月11日原汶上县环境保护局以汶环审[2016]4号文对该环评出具了审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济宁市汶上县郭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荣先生
联系电话:0537-791557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中环博宏(山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告刊登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汶上县郭楼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